云安全防护系统项目比价邀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函

欢迎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序号

   

1

投标人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法人企业

建设预算:96000

2

投标时间:2022111014:30至15:00截止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丽华楼一楼会议室

3

开标时间:2022111015:00

开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丽华楼一楼会议室

4

定标时间:20221110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丽华楼一楼会议室

5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3份

6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852528686

 

二.投标人须知

  •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 招标文件的解释:

      1.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

(四)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 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可在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 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相关更正公告。参与投标时默认投标人以了解更正公告。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证明文件:

    1. 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 投标时必须出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开标一览表

4.报价明细表

(六) 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2.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4. 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5.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在标袋中,同时在标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6.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七)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6.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八) 开标、评标:

    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无锡市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

  1. 投标文件初审。依据规定对资格证明、招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 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

(九) 定标:

  1.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确定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供应商。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
  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两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定标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其他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详见附件

 

创建时间:2022-11-02 09:30:00
来源: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