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2013年度第十期课题管理办法(附件含中期评估表)

2017-03-04

一、过程管理及时间要求

课题管理总要求:课题研究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充分发挥教研课题引领课程建设、推动学科发展、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的作用,课题管理与指导要力求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十期课题各要素管理和相关工作的时间要求:

1.立项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研室组织专家组,结合《课题评审书活页》,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集体评审。以文件形式于2013年11月公布评审结果。各市课题管理人员汇总获得十期立项课题的《课题申报评审书》电子稿,于2013年12月底之前统一发至zf828@126.com邮箱。

2.开题论证:立项之后,各课题组要组织方案论证,完善设计,明确分工。截至2014年6月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各市教研室(教科院)负责将各项开题报告及《开题论证书》上报省教研室,我室对上交材料审核后盖章并发立项证书。

3.中期评估:自2015年起,省教研室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工作,各市汇总《中期评估表》并集中上报省教研室。

4.成果鉴定:省教研室组织重点课题以及立项课题中由各市、县(区)教研员主持课题的鉴定工作,省教研室课题联系人协助完成相应工作。立项课题的成果鉴定由各市协助省教研室完成。截至2016年12月,完成所有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各市负责将各项课题结题材料上报省教研室。获准批复的延期课题结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6月。

5.结题手续办理:各大市教研室报送课题结题完整材料,省教研室办理结题手续,颁发结题证书。结题证书上标明主持人及前5位核心成员。

办理结题手续的必备资料清单如下:①研究报告;②工作报告;③2013版《结题论证书》;④省级(及以上级别)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的整套复印件。重点课题至少4篇,其中主持人至少1篇。立项课题至少2篇,其中主持人至少1篇;⑤课题研究过程性典型资料;⑥《开题论证书》;⑦《中期评估表》;⑦如主持人变更,须报送变更申请批复复印件。

6.信息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主持人、要求延期结题的,须提前上报《课题变更申请表》,省教研室审核批复后,变更方能生效。中期评估之后,不得再变更主持人。

7.成果评奖:2017下半年,省教研室组织第十期课题的成果评奖工作。

8.撤项处理:立项之后,没有按照管理要求持续、规范开展研究活动的,逾期没能开题、结题的课题,将进行“撤项”处理。

二、分类管理及具体要求

按重点课题(含各市、县(区)教研员主持的立项课题)、立项课题两大类进行分类管理,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重点课题

(1)主持人必须参加省教研室组织的课题培训;

(2)开题论证和结题鉴定均由省教研室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开题与现场结题;

(3)至少有4篇高质量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其中课题主持人至少1篇,且发表论文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该课题方具备结题资格。

2.立项课题

(1)主持人必须参加省教研室组织的课题培训;

(2)立项课题由各市教研室协助省教研室管理,各市的课题管理应与指导、培训、研讨、交流相结合,省教研室将对立项课题进行不定期抽样评估;

(3)至少有2篇高质量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其中课题主持人至少1篇,且发表论文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该课题方具备结题资格。

三、高校及省级科研单位人员的课题管理

高校及省级科研单位人员研究的课题由省教研室统一管理。按照课题管理的统一要求向省教研室报送相关课题管理材料。课题至少有2篇相关论文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此为课题结题之必备资格。

四、课题用表及下载路径

省教研室制定课题用表统一样式,结合各重要管理环节使用。课题管理涉及的《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评审书活页》、《开题论证书》、《中期评估表》、《结题申请表》、《结题论证书》、《课题变更申请书》等,可从“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网站(http://www.jssjys.com)“课题研究”栏目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省教科院教研大楼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邮编:210013,联系人:朱纷。

2、电话联系:025-83758238,传真:025-84700967。

3、邮件联系:E-mail:zf828@126.com

附件下载:

  第十一期中期评估表(2015年).doc

创建时间:2020-04-29 14:04:11
来源: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