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三批“智慧课堂”项目学校申报试点工作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院校、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课堂”项目学校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锡教基〔2018〕24号)要求,在审核各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决定举行第三批“智慧课堂”项目学校申报试点工作答辩评审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申报学校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各1人(学校名单见附件),各市(县)、区教育局“智慧课堂”试点工作的负责人1人。
二、 答辩程序与要求
1.学校陈述。阐述本校“智慧课堂”试点项目的规划方案,含主要举措、预期成效(创新点与主要特色)、保障措施等;按PPT内容陈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
2.提问答辩。申报学校回答评审组提问应简明扼要,评审组提问及学校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 答辩时间和地点
请与会人员于4月4日(周三)下午1点到无锡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7楼会议室报到,参与答辩。
四、 其他事项
答辩分三组,按附件学校名单顺序进行答辩,不参与答辩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试点工作的申报,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答辩。联系人:朱贇;电话:13961799039。
附件:学校分组名单
无锡市教育局
创建时间:2020-04-29 14:49:54
넶来源: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