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市“创客教育”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12-29

各市(县)、区电教馆(中心),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无锡市“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学校创客教育建设,促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客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切入点,以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为目标,以学校创客教育空间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行创客教育、跨学科学习(STEM教育)等新兴教育模式在学校的普及应用,逐步形成优质高效的创客生态体系。

二、基本原则

创新投入机制,有效整合资源,集约建设学校创客教育空间。依托互联网技术,基于开源文化,构建开放的创客生态环境,让学生共享创客资源,分享创意和成果。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培养学生跨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坚持普惠原则,让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加创客活动,体验创新乐趣。

三、目标任务

(一)学校创客教育基础建设。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学校创客教育实验项目》(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实验项目》),各学校本着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实验项目》从中选择一个或多个适合本校特点的项目,安排合适的功能用房,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完成学校创客教育空间基础建设,为学生参加创客活动提供必要支撑。

(二)学校创客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创客教师是学校创客教育的管理者,同时也是学校创客活动的组织者。要发挥其在示范学习、启发引导、统筹规划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在开展创客活动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引领和帮助,扮演教练员的角色。各学校要重视创客师资队伍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培养创客教师,满足学校创客教育对师资的要求。

(三)学校创客教育课程和教材的开发。

为确保创客活动有效开展,在具体的创客项目确定后,要围绕创客教育目标,结合本校实际,开发富有特色的创客校本课程,并保障相应的课程活动。

四、申报评审

(一)申报条件

1.范围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

2.理念

申报学校应具备前瞻的创新教育理念,对信息化、大数据、互联网+创新(创客)教育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开展教学模式创新,积极进行教育改革的探索。力争通过创新教育打造学校办学特色,树立学校创新教育品牌。

3.用房

自主建设至少50平方以上的创客教育空间,内分创作区、讨论区、设备区、展示区等功能区,将创客文化与理念物化为环境。

4.师资

申报学校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教师,基本具备创客教育相关课程模块的教学与辅导专业知识与技能。

5.经费

申报学校应能筹措专项经费用于创客教育建设和相关课程建设。

(二)申报程序

1.无锡市“创客教育”实验学校是贯彻落实省、市“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创客教育”建设列为教育信息化重点项目,确保建设资金投入,满足学校创客教育基本建设需要。

2.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协调资金和用地,可以市(县)、区为单位建立创客活动中心,以满足当地开展创客活动需要。

3.各市(县)、区电教馆(中心)根据各校自主上报材料,组织评议,严格把关,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二)将申报学校遴选确认后报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4.各地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各校《无锡市“创客教育”实验学校申报书》(附件三)电子稿汇总后,报送无锡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顾筱玲,联系电话:82820124,电子邮箱:32596282@qq.com。

附件一:学校创客教育实验项目

附件二: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无锡市“创客教育”实验学校申报书

无锡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创建时间:2020-04-29 14:49:52
来源:梁溪区教师发展中心